3、军司令处物品之补充;
4、掌理命令所关事物及命令传达;
5、掌理司令处内之人事攸关事宜;
6、掌理各项命令之勤务;
7、掌管来往文牍、信件之传达;
8、经理司令处内一切之庶务;
9、管理司令处内之马弁、护兵、匠夫;
10、维持司令处内之军纪、风纪;
11、管理司令处内之守卫。
以《陆军暂行编制纲领》为例,陆军师设参谋、副官、军械、军需、军医、军法六个部门,习惯上仍称“八大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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