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还活着,因为瘦两只眼睛显得格外大。
身上不知道沾的什么东西,黑黑的一层,很不干净。
托比是不会要这样的孩子回去当仆人的,看上去就不够健康,很难活得久。
女人也非常瘦,不知道年龄,看起来非常的苍老,她身上同样的赃物,只是比小男孩多了快脏兮兮的布料,没有任何设计,只是滚在身上。
女人跪在楼终面前说:“大人,你想要仆人吗?小狗可能干了,你带着他回去好不好。”
托比扯扯楼终的袖子,“你可别瞎发善心,你要是带了一个回去,这里所有人都会跑过来求我们带回去。”
托比不喜欢这些贫民,他们连当奴隶都没有资格。
贫民窟的人并没有户口,有户口意味着需要交税,这些人一分钱都掏不出,也就没办法交税。
没办法交税,那教堂对他们就没有责任,于是他们在这个地方生存,他们占据了这个城市的一个角落,他们在路边□□,却没人看得见他们。
他们不会出现在楼终的报告里,也不会出现在任何歌颂中世纪美好的里。
他们就这样一把骨头的来,再一把骨头的去,盗墓贼都懒得光顾他们的坟墓,因为里头必然什么都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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