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窦玲玲用家里亲戚的名义又搞了个艺人经纪公司,然后利用易胜经纪,易胜女团,左右手一通捣鼓,结果无非就是从自家的公司买合约,给予高额的分成,反正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捞一手。
不过要只是这样到也简单了。
艺人有买也有卖。
买便宜的艺人赚不了几个钱,但是低价卖出有一定名气的艺人,那中间的好处就多了。
窦玲玲不敢把几个大牌就这么出手,但是一些三四线的可以这么做。
她做的比较隐晦,经常是以租借的方式出手,利润都留在了彩铃公司,人还在易胜,每过一段时间换一波。就跟华友把艺人租给易胜传媒一样。
这么一来,查账目都不太好查,甚至查到了也是合法的——租借啊,我们给钱的,虽然我们赚到的是十倍,业务也还是易胜经纪给的。
关键易胜经纪的团队都是她的人,配合度也高。
除此外还有一个贪墨的点,就是随行人员的薪水。
成名艺人一般都配有自己的工作室和随行服务人员,而随行服务人员的成本一般是打到工作室里的,也就是成本算到艺人收入里,毕竟这是专门为你服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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