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叹不如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久后,李闲云与灵澜达成协议。

        由灵澜易胜共同出资,成立灵胜公司,易胜传媒占股百分之四十五,灵澜占股百分之五十五,但负责人由刘易江出任,并获得灵澜今后制作的优先选择权,年投资额度不少于三个亿,但主体资金由灵澜负责,易胜传媒还是老样子,资源支付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灵澜这边放弃鬼城一个亿的分红,另外支付八亿五千万给易胜传媒,正式拿下鬼城那十点股份。

        李闲云也是醉了——现在鬼城全面建设完成,营收突飞猛进,商业中心也差不多搞好了,今年两大块的营收正朝着三十亿冲击,这还没到顶峰呢,现在外面百亿的盘都一堆人抢,我还能让你给压到这个价?关键还是你主动上杆子凑!

        算了,我也不图啥,你们家电视剧多配合些就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借助这笔交易,李闲云和灵澜同时插手到对方的核心区。

        灵澜如愿以偿获得了一块稳定财源,而李闲云则获得了电视剧方面的版图扩张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电视剧全面规划终于可以开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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