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页,一份被列为补充证据的工作纪录,让她整个人僵住了。
那是陆承砚在三年前打进董事长办公室的电话纪录。
时间是晚上九点四十三分。
备注栏里记着:
「陆承砚先生来电询问林晚星女士是否有私人邮件寄至公司信箱,承办人员回覆目前未有可供转交之私人邮件。」
林晚星看着这行字,久久没有移开视线。
原来,那个晚上,陆承砚不是完全没有想起她。
他曾经打电话询问。
他曾经想知道,她有没有寄信给他。
可是,在得到那个不完整的答案後,他没有继续追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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