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梅梅介绍,这些老外就是她的唱片公司“Big.Machine”的派来跟他签约的人。
领头的人叫帕里斯梅森,是公司的副总。
一番寒暄之后,进入正题。
帕里斯梅森把准备好的合约递给杨辰看看。
这合约真是又臭又长,足足有25页之多。
杨辰可没兴趣一条一条看完。
他把合约推回去,道:“不用这个合约,我们现场拟定一个新合约。一句话就能搞定,我把英文歌的发行制作等事务交给你们公司全权代理。”
帕里斯梅森一脸惊讶,道:“啊?这么简单吗?不需要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吗?”
杨辰摇摇头,道:“不需要。这个合约只是说明我的英文歌事务交给你们公司处理,没有其他效力。”
帕里斯梅森:“那怎么分配利益呢?”
杨辰:“扣除成本之后,净利润七三分,我七,你们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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